关于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的规定和要求,四川省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拟新设“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下同)进行了审核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该方案及用于置换的装备和产能已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并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计划,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泸州鑫阳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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