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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加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事故问责力度

时间:2018-02-28 14:09来源:未知点击:
 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以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抓好安全生产。2月26日,马钢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中层管理人员问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问责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执行。

  此次发布的《问责管理办法》是马钢迄今为止第一次专门针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也是迄今为止最严格、严厉的管理办法,旨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约束机制,提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马钢对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的高风险性有着充分的认知,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安全生产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但不容回避的是,近年来马钢生产经营业绩逐年提升,但安全生产绩效并未得到根本改善,显然无法适应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追根溯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充分落实是其中一项重要影响因素。

  落实责任首先要从管理者抓起。公司在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切实加大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尤其是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的追究处罚力度。面对依然严峻的安全形势,公司主要领导具体布置、亲自推动,公司相关领导主持指导,公司相关部门联合参与,借鉴相关企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全面覆盖、从严处理、刚性标准、快速执行的原则,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制定出《问责管理办法》,以严格刚性的事故问责标准和工作程序,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问责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单位以及委派到控股子公司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实现了管理责任落实的全覆盖;在事故问责力度上,总体借鉴了同行业相似央企的标准,追究处罚的力度与原有相比有了大幅度提升;在标准设置上,详细规定了各种安全事故事件情形的等级标准,以及每一等级事故问责的标准,消除了原有问责尺度过于宽泛的问题,把问责弹性降到最低,体现了制度的刚性;在问责执行上,规定了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要提出对责任人的问责意见,确保事故问责能够及时得到落实。

  没有严问责就没有真安全。《问责管理办法》前所未有的事故追责力度,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的马钢,以保障全员安全和职业健康为前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问责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一件里程碑式的举措,也必将有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落实,切实提升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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